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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文章来源:监管股   更新时间:2017-03-31 11:1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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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6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江门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 年版)》或《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 年版)》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江门市高新区(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10(区编办)

来信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区府大院1号楼1815

     江门市江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收)

邮  编:529000

电子邮箱:jianghaibianb@163.com

 

 

                     江门市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33 1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安全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江门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政府: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江海区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3家、经营带储存企业38家、纯经营企业65家、加油站21家。区内没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市局委托的审批事项,我区主要有加油站的经营许可、易制爆经营单位许可、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及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2016年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共办结危化品经营换证申请43宗(其中危化品带储存经营换证申请18宗,危化品纯经营换证申请25宗。),第三类易制毒经营备案申请18宗。

(二)依法实施情况。根据市、区行政审批工作部署,我区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告知、统一发放所有申请表格、统一受理、统一初审。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缩短审批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二是进一步合理审批方式,改进工作质量。推行一站式、的服务模式。根据每个审批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科学、合理安排审批人员和专家,不断完善服务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审批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对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凡审批行为涉及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必须制定严格的监察制度,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监督办法,对违反纪律、办事拖拉、超时误事、不负责任、推诿塞责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三)公开公示情况。一是根据区编办工作要求,我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的办理股室、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并以批准文件或者公告等方式在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审批实施结果。二是及时在门户网站平台更新事项办理规定,细化标准。三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调整及审批改革后事项办理的变化,及时制定审批事项办理指南,为企业提供信息全面的办事指引。

(四)监督管理情况。为预防行政审批工作过程中廉政风险行为,我局制定了廉政监督卡,对所有办理的行政审批业务均发出廉政监督卡,通过电话回访征求审批对象当事人对我们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五)实施效果情况。我局在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中各项工作有序、依法开展,不断形成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达到了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效果,得到了行政许可相对人的认可和肯定。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由于人员的变动较大和职能的整合对我局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在行政审批的标准化、制度化方面存在不很规范的问题;由于人员不稳定,业务水平也存在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根据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和我局权责清单,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审批权责清单,印发行政审批的便民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二)、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通过增强服务意识,落实局领导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高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

(三)、强化法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行政审批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审批人员的监管风险教育和廉政风险教育,依照法定的程序办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附件: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有关情况表

 

 

 

江门市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331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有关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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