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将公开处置一批涉案物品,该批物品为一种含氰化物的白色粉状晶体和部分水溶液,含金量约百分之五十,现需对这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评估,为确保价格认定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特此发布本公告。
一、项目采购人
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为项目采购人。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
(二)项目内容:提供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服务。
(三)涉案物品的名称和危险特性:含有氰化物的危险化学品粉剂及液体,其中粉剂总质量约为64133克,含金质量约为30941克;部分水溶液约有11.5千克,含金质量约为1270克。
(四)项目控制价:45000元(肆万伍千元)
(五)评估时限要求:双方签署项目合同后7日(自然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三、价格评估目的
本次价格评估旨在评估该批涉案物品的市场价值,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四、项目申请人资质要求
(一)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具备价格评估等相关资质(提供营业执照等法人证明、符合本相关要求的相关资质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至投标截止时间,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需递交的资料
(一)采购项目报价表(样板)
(二)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三)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来,承担过政府部门涉案物品评估项目的成功案例。
注:因本项目的涉案物品属于查封扣押的危险化学品,所以要求提供的涉案物品评估项目不包括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的项目;(罗列出案例清单,并提供每宗案例的合同,未提供合同的视为无效。)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六、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分别按照附表《采购项目评分表》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如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执行。
七、报价文件提交及报价截止时间
请于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将报价文件交至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江海区政府1号楼9楼(执法监督和调查评估股),逾期不予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江海区政府1号楼9楼执法监督和调查评估股办公室
联系人:黄景升、李斐
联系电话:0750-3861127、0750-3862733
附件 采购项目评分表
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27日
附件:
采购项目评分表
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