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江海区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八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11-24 11:45 浏览数:-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八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36万元(人民币)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
(四)招标人: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
二、采购品种、数量及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至投标截止时间,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评分方式
此次采购将结合供应商物资价格、检测报告、售后服务、采购经验、供应稳定性作为评分指标,按照综合评分法,选 取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具体评分要求如下:
(一)评分权重
(二)评分标准
五、投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1月29日17:00,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及邮寄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区府大院1号楼10楼,江海区应急管理局灾害救援股。
(三)联系方式:0750-3862958,0750-3861661
六、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单位简介、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就以上事项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住所地不在江门的投标人应提供营业场所证明原件。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七、重要提示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四)报价总价高于预算金额的。
(五)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有效报价的。
(六)所投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