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2-20 11:07 浏览数:-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对辖区内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有关企业作出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决定,现公告信息如下:
证件编号 | 企业名称 | 证件有效期 | 地址 | 备注 |
粤江海安经〔2019〕20004 | 江门市江海区兴民化工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11日 | 江门市礼乐镇北头咀船厂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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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