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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2-20 11:07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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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对辖区内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有关企业作出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决定,现公告信息如下:

证件编号

企业名称

证件有效期

地址

备注

粤江海安经〔2019〕20004

江门市江海区兴民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

江门市礼乐镇北头咀船厂内



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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