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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文明扫墓严防山火的一封公开信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2-03-28 15:22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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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

  清明将至,我区将迎来扫墓祭祖的高峰期。进山入林上坟扫墓祭祖人员数量陡增,燃香点烛、烧纸钱、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增加。然而,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这些传统祭祀方式已演变成森林火灾的最大隐患。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保护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江海,特致信广大市民:文明扫墓、绿色祭祀、严防山火、保护森林,携手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清明节。

  一、要谨记森林防火区和特别防护期。根据《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的通告》,全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以内划为森林防火区,其中白水带风景名胜区为重点森林防火区。我区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9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和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要用实际行动倡导文明环保祭祖。请不要携带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我区林区各主要路口均设立临时检查站,对纸钱、烟花爆竹进行收缴,请予以支持配合。

  三、切勿触碰法律红线。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上坟烧纸钱、烧香点烛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请监护好、教育好小孩和痴、聋、憨、哑、精神病人,严防失火烧山,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报警(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四、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和带头人,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

  “像呵护我们的眼睛一样呵护森林”。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讲文明、树新风,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传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请将此信通过微信平合转发出去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文明祭祖的行列中来,为江海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尽自己的一份力!


江门市江海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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