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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部门预算公开

2017年江门市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7-03-17 15:34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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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门市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承担全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负责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职业卫生监管执法。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1个行政单位: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1个事业单位:江海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13人,实有10人,离退休人员2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6人,实有6人,没有离退休人员。合同工2人。政府购买服务员额4名,实有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发挥安委办的综合监管和协调作用,按照9个专责小组职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结合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继续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加强协调,树立一个观念:安全生产理念,安全才有幸福;落实二个责任: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3、继续深化各行业领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事故防范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深入推进执法标准化、法治化及监管执法“一体化”,大力开展重点执法和联合执法,发挥执法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作用和对企业安全水平的实际促进作用。

5、加快职业卫生监管方式的转变,切实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融入到安全生产大格局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有效减少各行业领域的职业病危害。

6、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与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的采集及隐患排查上报工作,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7、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充分运用已开通的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应急群等多种渠道,增强相关部门、企业、社会力量之间的协调联动,加强舆情导控,维护社会稳定。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562.2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62.25万元,占100%,无其他收入。全年财政拨款收入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万元,占3.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7万元,占2.1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513.89万元,占91.40%;住房保障支出17.49万元,占3.11%。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562.2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万元,占3.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7万元,占2.1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513.89万元,占91.40%;住房保障支出17.49万元,占3.11%。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52.85万元,占总支出的62.7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04万元。专项支出209.4万元,其中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153.4万元,应急救援支出56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安排562.25万元。无基金支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52.85万元,具体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6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91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高新(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含下属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3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一)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无此项支出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我局于2016年8月成立,2016年度无预算数。

(二)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0万元。无此项支出原因是我单位无购车计划。我局于2016年8月成立,2016年度无预算数。

(三)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8万元,主要支出包括车辆保险费、年审年检费、燃油费、维修维护费。我局于2016年8月成立,2016年度无预算数。

(四)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万元,主要支出包括按规定的公务接待支出。我局于2016年8月成立,2016年度无预算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预算收支无增减变化,因我单位2016年8月成立,在2016年度无财政预算安排,无账户,因此2016年度无预算收支,无预算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4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江门市江海区安监局部门预算公开.pdf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预算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XLS

预算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XLS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XLS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XLS

预算07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XLS

预算08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预算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预算10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预算11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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