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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门高新(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

文章来源: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8-02-05 10:1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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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门高新(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18年江门市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18年江门市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2018 年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高新(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业病防治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协调本区域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区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专项治理,依法组织生产安全和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依法承担职权内的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

(5)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职业卫生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评价(评估)工作。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8)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9)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10)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推进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

(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2)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承办江海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4个内设股室。

(1)办公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财务、资产和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承办外事、侨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法制工作;具体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监督管理股

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指导督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危险化学品重点监控企业(部位)确认和监管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工作及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指导组织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组织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评价(评估)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发证等工作。

(3)职业健康监管股

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依法对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投诉进行调查;依法对出现疑似职业病(职业病)人相关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资料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各街道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危害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现状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职业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负责协调指导和综合监管有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参与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4)执法监察大队

指导、协调本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安全生产动态巡查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受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和职业卫生 “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参与生产安全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并参与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顿;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巡查、执法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高新(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13人,实有13人;离退休人员2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6人,实有6人,没有离退休人员。政府购买服务员额4名,实有4人。合同工2人。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1个行政单位: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江海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单位工作设想:1、强责任,立制度,健全完善责任考核机制。2、强管控,降风险,严把安全源头治理关。3、强排查,治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4、强基层,夯基础,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5、强执法,严监管,促进监管执法一体化。6、强改革,促长效,制定我区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实施办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 年部门收入预算866.6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66.62万元,占100%;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款专用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93万元,占14.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7万元,占2.6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630.81万元,占72.79%;住房保障支出86.11万元,占9.94%。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8 年部门支出预算866.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66.62万元,占100%,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93万元,占14.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7万元,占2.6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630.81万元,占72.79%;住房保障支出86.11万元,占9.94%。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703.72万元,占总支出的81.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0.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8.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5.53万元。专项支出162.9万元,占总支出的18.8%,其中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156.9万元,应急救援支出6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 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出共866.6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公务交通补贴)703.72万元。

项目支出162.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156.9万元,应急救援支出6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 年高新(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含下属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无此项支出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无此项支出原因是我单位无购车需求。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主要支出包括车辆保险费、年审年检费、燃油费、维修维护费。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主要包括按规定的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9万元,比2017年增加10.4万元,增长原因是:行政单位人员人均公用经费额度增加8000元,13名公务员共增加10.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江门市高新区(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报表

 

预算01表: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02表:收入预算总表

预算03表:支出预算总表(按科目)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预算07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预算08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度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_部门预算公开报告.pdf

2018年安监局部门预算公开.pdf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预算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XLS

预算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XLS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XLS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XLS

预算07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XLS

预算08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预算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预算10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预算11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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