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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理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名称申请登记表(名称核准申请书);
2、 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 项目的章程(包括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监事、董事会成员);可行性报告(包括投资方名称、投资方地址、经营范围、公司地址、出口比例、产品销售国家、投资规模、生产流程图、预计年销售额、原材料成本);
4、 场地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包括产权证);
5、 企业进口设备清单、每年需进口原材料清单;
6、 合营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地址;
7、 合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照片1张;
8、 合营各方的商业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9、 合营外方的公证文件:
⑴ 投资企业(国外)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⑵ 投资企业(国外)的公证文件;属个人投资需提供个人通行证(复印件、包括通行证内页);
⑶ 投资企业(国外)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如签署合同、章程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授权书; 11、 环评或卫生的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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