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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有限公司登记所需资料
办理程序: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报表》→备齐有关文件(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领取《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备齐有关文件(如下所示),申请设立登记→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章程、全体股东出资协议书;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计生证明(外来女投资者提供);
(5)验资报告;
(6)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7)经理的任职文件;
(8)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
(9)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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